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高校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选树及展示”校内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李现雷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次数:2489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着力提升学校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市委、市教委决定开展上海高校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选树活动,根据《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选树活动的预通知》要求,我校拟开展校内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3年上海高校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选树及展示活动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三、选树标准

(一)活力团组织

1、班子建设好。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基层团支部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班子成员特别是团组织负责人、团支部书记信念坚定、心系同学、能力突出、作风严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团员管理好。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基层团支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理论学习、仪式教育经常开展。引导学生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并完成智慧团建主题教育情况填报。积极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团组织学习覆盖率不低于90%。发展团员突出政治标准,程序规范严格,教育、管理、评价、监督团员机制健全,有序、按期完成团员发展工作。参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学社衔接发起率达到100%,转出率达到98%以上;团团微就业平台结对帮扶学生录入完成率100%;参评团支部需在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四星级及以上。

3、活动开展好。参评基层团支部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围绕思想引领、成长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等内容,形成具有标志性、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增强思想性、情感性和参与感、时代感,注重入脑入心,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化能力。参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把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团组织推动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认真落实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

4、制度落实好。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坚持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团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团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年应当开展不少于4次专题政治学习。规范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内仪式教育。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

5、作用发挥好。团组织能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市委、团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团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团员青年在社会生活中彰显团员先进性,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在长三角一体化、人民城市建设、浦东开发开放、五个新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建功新时代的实践中事迹突出,团组织在校内外有影响力、示范性。团员青年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朗网络空间。获2022年上海师范大学“十佳活力团委”的基层团委将优先考虑推荐;近年来获校级“十佳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先进集体标兵荣誉称号的基层团支部将优先考虑推荐。

(二)活力社团

1、参评社团应成立一年以上且最近一次年审合格,且高校社团须完成正式注册登记。

2、政治性强。社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育人功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引导团员和青少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与党同心、跟党奋斗的坚定意志。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配备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的思政指导教师。

3、组织建设好。严格落实《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规定,社团负责人、社团成员满足规定中的要求,社团相关材料保留完整。有规范的社团章程,符合学校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社团建设能同党建、团建、学生会建设有机集合起来。具备条件的学生社团普遍建立功能型团支部,承担政治理论学习、研究社团重要事项等职责。积极组织社团成员参与青年大学习线上主题团课,学习覆盖面广。

4、活动质量高。社团活动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内容充实丰富、载体形式新颖,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活动质量获得各方认可。

5、专业性强。社团具备明确的指导单位,配备至少1名指导教师。社团活动符合社团类型定位,与业务性质相符,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能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实践育人的作用。

6、影响力广。社团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能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起作用,在校内外有影响力。

(三)团干部示范典型

1、参评团干部示范典型须为各级团组织干部(含专职、挂职、兼职),以基层团干部为主体,高校团委书记不参与遴选活动。团干部典型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超过28周岁参评的团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对党忠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心系青年。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了解青年所需所急所盼,真心诚意服务青年,有广泛的青年群众基础。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实干。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在学习、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团员青年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群众工作本领和决策议事能力。勇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

5、廉洁自律。自觉加强道德修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四化问题,有较强的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体现良好的形象、作风和道德品质。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让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注意事项

1、推荐对象一般从有一定荣誉积累或实绩的团组织、社团、团干部中产生,近5年内获得过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的团组织、社团、团干部将优先考虑推荐。

2、获得表扬的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3年内不得重复参加遴选活动。

四、活动流程

(一)校级预选

1.校内申报流程:

拟报名参选的团组织(团委或团支部)、团干部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附件124),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上海高校活力团组织、团干部示范典型申报汇总表》(附件5),命名为学院+申报材料学院+团支部名称/团干部姓名+申报材料。所有电子材料请于3211200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hnutwzzgz2023@163.com

拟报名参选的学生社团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附件3)和《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上海高校活力社团申报汇总表》(附件6),命名为社团名称+申报材料。所有电子材料请于3211200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邮箱shnushetuan2021@163.com

2.校团委评选:

校团委将成立评审小组,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正式推报名单。后续将设立宣传专栏,通过团在上师大微信公众号发布校级预选活力团支部、活力社团的典型事迹及风采展示,在校内营造良好氛围和宣传导向。

(二)市级遴选

团市委、市教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评审团队对候选集体、个人进行评审,综合评审结果,各相关团组织、社团、团干部平时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和团干部示范典型入围名单。团组织、社团、团干部工作标准要素不全的不予推荐。

(三)标杆竞选

在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和团干部示范典型的参评单位和人选中,通过评审会、擂台赛等多种形式,结合材料申报、工作实绩、单位推荐、现场展示等,重点考察实际工作成效和引领示范作用,分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两个专场择优遴选出10个标杆活力团委、10个标杆活力团支部、10个标杆活力社团、10名团干部标兵。

(四)表扬展示

团市委、市教委将对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给予表扬,下发表扬决定和证书,以分享展示会、展演等形式,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附件1:2023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团委推荐表.docx

附件2:2023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团(总)支部推荐表.docx

附件3:2023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社团推荐表.docx

附件4:2023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团干部示范典型推荐表.docx

附件5: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上海高校活力团组织、团干部示范典型”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6: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上海高校活力社团”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