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金黎琼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会: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将于20235月21日于奉贤校区大剧院召开。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校各级研究生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此次研代会的顺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本次研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认真总结上海师范大学第三十八届研究生会自工作以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政治引领、改革创新、服务同学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在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团结带领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奉献、全面发展的工作经验;讨论并制定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会今后一年的发展方向和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上海师范大学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广大研究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把握时代机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二、代表的名额及构成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按照不低于全校研究生数1%的比例测算,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105人,通过各选举单位产生的代表100人、自荐代表拟设5。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按照各选举单位研究生数量进行分配,正式代表中需充分考虑并兼顾女性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研究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选举单位要充分认识研代会的重要意义,指派老师负责,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研究生代表、委员候选人和主席团候选人的推选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研代会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

2.精心组织。要根据通知精神和大会要求,坚持原则,强调纪律,认真推选研究生代表、委员候选人和主席团候选人;要积极参与研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努力协调日常工作与本项工作的关系,积极服务于大会的顺利召开。


联 系 人:李佳柠      李治

联系电话:64323073  13275973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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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doc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docx

附件4: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5: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汇总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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