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金黎琼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常代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原则和人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守纪律,公道正派,心胸宽广,善于团结共事,必须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群众基础良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文字处理能力。

3.密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常代会委员候选人为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原则上不得兼任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应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充分履行学生常任代表委员的各项职责。

二、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及分配原则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名额为29名,设立主任1名。按照“基层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规定,确定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候选人为35名。

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代表人数;二是工作需要。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见《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常代会委员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常代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推荐酝酿。各选举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及本单位的分配名额(附件1),按照候选人推荐的原则和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单位代表和广大青年学生的意见,认真酝酿讨论,正式代表中推荐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于424日(周一)16:00之前,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徐汇校区东一办公楼115),并将表格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19918161581@163.com邮件命名:“××学院研代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

2.组织考察。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推荐表汇总并审议,在与研究生团工委协商并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提名报批。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学校党团组织审批,确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提交选举。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至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至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至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


联 系 人:李佳柠    李治

联系电话:64323073  13275973671

联系邮箱:19918161581@163.com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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