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版)》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全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 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现就开展“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总)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定级时间
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13日前完成。
三、定级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定级标准
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五、定级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各级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各团支部请于12月8日前将《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佐证材料》发送至各学院团委、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工作邮箱。
(二)二级团组织复核认定
各学院团委、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各学院团委、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各学院团委、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开展复核前,需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基层团委“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各地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
请各学院团委、学院研究生团总支于12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
1.《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材料》盖章版pdf汇总压缩包
2.《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佐证材料》压缩包
3.《附件3: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盖章版pdf。
纸质版“对标定级”汇总表交至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3室或徐汇校区香樟苑412室。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
12月16日前,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下属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并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团委、团总支作为抽查评估重点。校团委将总结各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评估情况,并反馈团市委组织部。
六、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各二级团组织统筹安排下属各级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基层团(工)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附件4: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pdf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