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2浏览次数:3548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市学联、校党委和校团委批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 2014111日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

出席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的在校学生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有以下条件:

1、模范遵守和贯彻学校各项章程,严守纪律、品德高尚、公道正派、心胸宽广。

2、努力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在学习、劳动和学生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和信任,能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二、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及分配原则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89名。

代表由各学院的学生代表构成。其中,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 25%;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各级学生组织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代表也应有一定的比例。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学生人数;二是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三是工作需要。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见《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三、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及时间要求

1、推荐提名

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代表的条件、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根据多数学生组织和多数青年学生的意见,经与有关单位团组织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听取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单位青年学生和有关方面意见。

2、推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经同级团组织审核同意后,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于9 24日(周三)1500 之前报送校第十六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xxl@shnu.edu.cn

3、代表选举、上报

在筹备工作小组初审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及产生方法,由各选举单位决定。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充分酝酿,可以经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各选举单位须于 108 日(周三)1500 之前,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三纸质版报送校第十六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徐汇校区香樟苑 413、奉贤校区大活 108),并将表格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 xxl@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由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全体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人:杨纯婷   陈冬尔

联系电话:6432263857122659

邮箱:xxl@shnu.edu.cn    监督邮箱:sound@shnu.edu.cn

附件:

一、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二、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汇总表

三、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

2014 9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