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金黎琼发布时间:2022-09-22浏览次数:1639

各学院学生会: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211月上旬于徐汇校区音乐厅召开。

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开好这次学代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本次学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认真总结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二届学生会自工作以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政治引领、改革创新、服务同学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在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团结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奉献、全面发展的经验;讨论并制定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今后一年的发展方向和工作任务;差额选举产生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第二十三届主席团;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昂扬的姿态迎接挑战,开拓进取。

二、代表的名额及构成

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20名,其中通过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211名,自荐代表拟设9名。正式代表中需充分考虑并兼顾女性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依规依程序优先推荐班级和学生社团团(总)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学院学生会要充分认识学代会的重要意义,指派专人负责,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代表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的推选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代会工作,并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

2. 精心组织。要根据通知精神和大会要求,坚持原则,强调纪律,认真推选学生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组织开展提案征集工作;要积极参与学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努力协调日常工作与本项工作的关系,积极服务于大会的顺利召开。

3. 落实防疫措施。校院两级学生会对工作人员及与会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和培训,增强防疫意识。参会时严格核实入场人员信息,登记并进行体温测量,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金黎琼  张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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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shnuxsh@shnu.edu.cn

监督邮箱:sound@shnu.edu.cn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doc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doc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4: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5: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汇总表.xlsx

附件6: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自荐代表产生办法.docx


上海师范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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