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投稿员发布时间:2022-05-22浏览次数:446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开展全校遴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奖学金设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中心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工作程序

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总体安排如下:

1.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推报工作,会同院内相关部门经资格审查后择优推荐不超过2名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送至校团委。各学院推荐候选人需注明排序。

(二)市级推荐阶段(6月)

团市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市推报工作,择优推荐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和45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7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9月至10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总结分享活动。

做好以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建立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结合“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线上交流,加强对奖学金获得者的联系服务和跟踪培养。


我校拟推荐不超过2名学生参加全市遴选,请各学院团委于525日(周三)前按要求向校团委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和《附件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xtw@sh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自强之星推报材料”。


联系邮箱:xtw@shnu.edu.cn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报名表  .docx

附件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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