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及成果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HSJ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10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大学生科研工作,激发学生的科研热情,根据2024年学生科研项目的开展情况,现进行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及成果评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凡在2024年学生科研项目中立项成功的项目参与结项,结项成功的项目自动进行成果评审。

、工作进程

1、项目结项

各项目做好2024年学生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填写《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登记表》并提供结项材料如结项报告、调研报告、论文等成果;如项目结项时涉及人员变动,则需要填写《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各学院团委填写《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登记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将登记表、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徐汇校区香樟苑417,电子版报送至相关邮箱,截止日期116

2、成果评审

2024年11月旬,组织专家对所有结项项目做结项评审,同时对通过结项项目成果做奖励评审。

3、结项公示及成果评审结果预计于2024年11月旬公示。

4、凡本年度结项不通过或放弃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不予进行项目立项申请。

5、请注意申报表和汇总表上的项目名称及学生团队的名字保持一致。

、评审原则

1、参赛作品按文科、理科分别进行评审。

2、评审过程中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为基本评判标准。

3、评审中综合考虑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联系人:毕老师、郝老师

联系电话:64322637、57122659

邮箱:shnuxsky@126.com


附件1: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登记表.doc

附件2: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登记汇总表.xls

附件3:项目成员变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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