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为表彰具有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团市委相关部署和《关于评选2020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沪团委联〔2021〕1号)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我校拟表彰名额1个,推荐名额按照不少于拟表彰名额的120%,即2个。
2、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我校拟表彰名额2名,推荐名额按照不少于拟表彰名额的120%,即3个。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1、“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范围: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建立时间3年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
2、“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范围: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即1981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之间出生)的我校青年模范人物。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二)“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全市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以及全力实施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全面强化“四大功能”、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3、党团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4、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 (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三)“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自觉将个人成长融入国家战略与城市发展,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全市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以及全力实施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全面强化“四大功能”、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4、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5、团干部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 (即2018年12月31日以前开始从事共青团工作)。超过28周岁参评的团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曾被授予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含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和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含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近5年内有违法违纪情况的集体和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基层单位提名推荐及组织考察(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8日)
各基层团组织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要按照推荐条件自下而上推荐,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审核。在向团员、青年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同级党组织协商,召开团的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酝酿,提出推荐名单(“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和集体,只能推荐其中1项,1名个人或1个集体),填写《“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并对推荐人选做好全方位的组织考察,确认组织推荐情况后,报送校团委。
推荐人选或集体要充分考虑其在全校团学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和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在推荐过程中,要紧密与组织建设、团学活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校园文化、信息宣传、创新创业等工作实施相结合,充分考虑个人或集体在落实我校共青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我校共青团品牌活动上取得的实效。
2、评审小组组织考察(2021年1月28日)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将牵头成立评审小组,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诚信审核,确认其符合评选条件及推荐程序。
3、民主推荐(2021年1月28日-2021年1月29日)
在校团委层面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投票产生推荐对象。经校党委同意,推荐对象须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校团委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初步确定“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4、上报审批(2021年2月5日前)
校团委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报团市委审核,确定表彰对象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严把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在推荐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以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作为评选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符合评选条件、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重点衡量人选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人选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严格把关,并通过多种渠道着重关注人选在网络上的行为表现。要切实将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评选作为青年人才发掘、培养、举荐等工作的重要抓手,创新评选方式,通过开展擂台赛、评审会等多种形式,好中选优。
(二)把握评选导向,注重基层一线。各二级团组织在酝酿推荐对象过程中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基层一线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紧扣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四大功能”“五个中心” ,注重推报在疫情防控、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等急、难、险、重、新的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进一步增加基层一线青年的评选表彰比例,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各级团干部的评选表彰比例。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能够向广大青年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三)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加强诚信审核,对推荐对象通过多种平台和渠道进行诚信核查。推荐对象凡弄虚作假、隐匿或谎报身份等有违背诚信行为被查实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推荐资格。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年度推荐评选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附详实事迹材料和荣誉证明材料。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理流畅。荣誉证明材料须真实可证。
请各基层团委于1月28日16:00前将《“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盖章扫描版PDF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徐汇校区香樟苑412。
联系人:杨纯婷 米婷
联系电话:64322637
邮 箱:xtw@shnu.edu.cn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