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24525日(周六)于奉贤校区大剧院召开。

现就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常代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原则和人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带头贯彻和维护学校各项章程,严守纪律,公道正派,心胸宽广,善于团结共事,应当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群众基础良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有丰富的从事学生组织工作的实践经验,在本职岗位上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4.品德高尚、甘于付出,密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广大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

5.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不得兼任各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应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充分履行研究生常代会委员的各项职责。

二、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及分配原则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名额为30名,设主任1名。按照“基层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规定,确定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36名。

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代表人数;二是工作需要。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见《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常代会委员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常代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推荐酝酿。各选举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及本单位的分配名额(见附件1),按照候选人推荐的原则和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单位代表和广大青年学生的意见,认真酝酿讨论,在正式代表中推荐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425日(周四)16:00之前,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次研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徐汇校区东一办公楼115),并将电子版发送至19918161581@163.com邮件命名为:“××学院研代会常委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

2.组织考察。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推荐表汇总并审议,在与研究生团工委协商并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提名报批。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学校党团组织审批,确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提交选举。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至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至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至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

 

联 系 人:李佳柠  周智建

联系电话:64323073  15270364184

联系邮箱:19918161581@163.com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