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8-04-24浏览次数:1191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市学联批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 2018526日召开。

现就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原则和人选条件:

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结构合理、适应工作的原则推荐提名,委员候选人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带头贯彻和维护学校各项章程,严守纪律,公道正派,心胸宽广,善于团结共事;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有丰富的从事学生组织工作的实践经验,在本职岗位上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4.品德高尚、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广大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

5.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不得兼任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应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充分履行学生常任代表委员的各项职责.


二、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及分配原则: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名额为16名。按照“基层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规定,确定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候选人为19名。

常代会委员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代表人数;二是工作需要(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见《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常代会委员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三、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推荐酝酿。各选举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及本单位的分配名额(见附件一),按照候选人推荐的原则和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单位代表和广大青年学生的意见,认真酝酿讨论,推荐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于58日(周二)1200之前,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汇总表(见附件二、三),报送校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徐汇校区香樟苑413、奉贤校区大活108),并将表格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shnuxsh@shnu.edu.cn

2.组织考察。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推荐表汇总并审议,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3.提名报批。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八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审批。

4.提交选举。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校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



联 系 人:米 婷  周 晓

联系电话:6432263857122659

联系邮箱:shnuxsh@shnu.edu.cn

监督邮箱:sound@shnu.edu.cn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汇总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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