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员”“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网站发布时间:2020-03-30浏览次数:488

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员”“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委、局、院、直属公司团(工)委(总支、支部):

为表彰先进,大力宣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本区奋力创造“奉贤美、奉贤强”新高峰新奇迹的火热进程中,特别是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引导和激励全区广大团员青年脚踏实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奉献,共青团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员”“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活动(以下简称“五四两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范围: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建立时间2年以上(即20181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

2.“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范围: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即198051日—200651日之间出生)的本区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上海奉贤籍青年和截至20191231日在上海奉贤生活、工作2年以上的来奉青年)。

3.“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范围: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5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优秀团员评选)

4.“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范围:全区各级专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累计担任各级专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干部。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30个左右,“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50名左右;“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员”60名左右,“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干部”30名左右。

对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医务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官兵干警等各行业、各领域青年代表,以及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团队和集体,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可申请加授“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加授的“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不超过3个,“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不超过5个,不占分配名额,由区新冠肺炎防控办公室集中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奉贤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

3.党团组织在集体中发挥积极作用,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4.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二)“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含标兵)”个人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投身奉贤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团干部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即201811日以前开始从事共青团工作),超过28周岁参评的团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无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团干部比例控制在30%以内。

5.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应长期或主要奋斗在企业、农村、学校、医院、机关、科研院所、街道社区、部队等基层单位及生产、教学、救护、科研一线等岗位,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本系统本地区有较大社会影响,堪称楷模。

(三)“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紧紧围绕“奉贤美、奉贤强”战略目标,在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贡献。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四)“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落实从严治团相关要求。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经常参加公益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做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6.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曾被授予市、区级“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含“新长征突击队”)、“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含“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有违法犯罪记录、近五年内存在违纪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评选公平。各直属团组织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提出各单位的初步推荐对象(按照分配名额120%的比例差额推荐),并在直属团组织层面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民主推荐会议可由各直属团组织委员、下一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等代表参加),最终确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推荐对象(申请加授的人选由所在单位履行考察程序)。经同级党组织同意,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连同民主推荐会议情况报告(详见附件6)、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8),报区团委审核,确定表彰对象。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人选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审计等部门意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

(三)把握评选导向,注重基层一线。各直属团组织在酝酿推荐对象过程中要突出基层导向,有效运用年度考核结果,重点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基层一线和窗口单位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优秀青年。同时,兼顾在“两新”组织领域的先进集体和优秀青年,进一步增加对基层一线团员青年的评选表彰比例,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能够向广大团员青年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四)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推荐对象凡弄虚作假、隐匿或谎报身份等有违背诚信行为被查实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推荐资格。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直属团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审批表》《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上海市奉贤区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见附件1-4),撰写先进事迹材料。表格内容要填报详实、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内容详实,表述准确,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1000字,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一式三份,先进个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蓝底或红底,可用电子照片彩打),于2020410日(五)上报区团委。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区团委将组成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两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团委组织联络部,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上海市奉贤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个人不进行单独申报,各直属团组织在推荐“区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的过程中,择优推荐不多于1人作为标兵推荐人选。区团委在评审阶段经相关各方充分酝酿,在推荐人选中择优评审产生,并进行公示。

联系人:陆林毅、高晓妍,37537155

邮  箱:区团委/陆林毅政务网邮箱或fxzzllb@126.com

地  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A22楼区团委组织联络部办公室


附件.doc





共青团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

20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