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师范大学“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引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投稿员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根据全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团支部应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通知如下

一、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模范、五个带头”为成长指引和实践要求,争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生力军。

三、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2日至1213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主要环节

开展会前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内容: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的报告;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③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组织生活会可由学校、院系团组织负责人和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评价与结果运用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3、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

4、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6、评价结果应向团员本人反馈根据工作需要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实施要求

1、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3、做好记录。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需做好相关材料归档。请各基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于128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各基层团支部记载完成后请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于1213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审核

 

附件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pdf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pdf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