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招募简章》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1552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根据崇明团区委的统一工作安排,拟定于2017年7月—8月期间开展“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活动”,现面向全市高校招募优秀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实习,现将相关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转发至各班级、支部学生:
《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招募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工程”建设,帮助崇明籍大学生了解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增进崇明籍大学生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感情,吸引和鼓励更多崇明籍大学生回乡发展,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供和储备优秀人才资源,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团区委共同研究决定,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开展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活动
一、招募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崇明籍大学生
二、招募人数
在校崇明籍大学生500人。
三、招募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电子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日—14日。报名需填写《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报名表》(请至崇明人才网(http://www.shcmhr.com “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mrczx@sina.com。邮件主题:2017年崇明籍大学生暑期回乡实习+姓名。
2、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后期资格审查时,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与招募条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派遣实习
1报名结束后,经筛选确认,安排大学生至各相关单位实习。实习单位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居委等。
2、本次实习活动另设“优质注册型企业实习专区”,这些企业的实习地点不在本区,大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按照企业岗位要求报名。岗位要求见附件。
3、如报名人数过多,原则上按照单位需求、毕业时间先后和报名时间先后(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安排实习。
4、实习期间,为大学生提供一次性实习补贴(每人500元),大学生免费享受政府购买的实习期人身意外保险一份。
5实习时间初定为7月10日——8月18日,约40天。
六、备注
凡报名参加崇明籍学生回乡实习活动的同学,请将报名表同时抄送至shnugzdl@126.com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