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7浏览次数:4891


  为引导激励我校大学生科学探索精神,努力营造我校良好学术氛围,2017年暨第二十二届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科学技术管理处
  社会科学管理处
  教务处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 项目类别、申报条件和资助
  1.项目类别:
  学生可根据兴趣结合所学专业选题,可以是实验研究,也可以是调查研究,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要包括:
  (1)学生独立提出的针对某一学术领域或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
  (2)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3)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6)社会调查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申报条件:
  (1)本科生:我校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研究生:我校2015级、2016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在读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
  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申报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应有明确分工。项目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
  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名,本科生要求累计平均绩点在2.0以上,已参与大学生科研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再重复申报。  
  (2)每个项目需配备校内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博士)及以上职称。鼓励实验室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科研项目研究。  
  (3)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3.项目资助:
  分为重点研究资助项目、一般研究资助项目两类。
  (1)重点研究资助项目,资助额1200元/项。
  (2)一般研究资助项目,资助额800元/项。
  (3)对未确立为校级项目的,鼓励各学院根据学院情况择优予以资助、立项。

  三、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
  2017年学生科研项目(本科生项目)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同评审,本科生只需填写一次材料,材料递交方式与时间详见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研究生填写《2017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交至学院团委处。各学院团委做好学院申报项目资格初审并确定申报项目,填写《2017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申报学院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以学院为单位将研究生立项申请表、汇总表等材料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徐汇校区香樟苑412室或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shnuxsky@126.com)。
  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7日。
  2.立项评审
  2017年3月下旬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作品统一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结果公示
  最终立项结果将于四月上旬公示。
  所有申报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自立项之日起,终期结项为2018年3月。

联 系 人:何佳、朱莹
联系电话:64322638、57122659
邮箱:shnuxsky@126.com

                           科学技术管理处
                           社会科学管理处
                           教务处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附件:
附件1:2017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2:2017上海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立项学院汇总表
相关链接:《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