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大学生科研工作,激发学生的科研热情,根据2016年学生科研项目的开展情况,现进行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及成果评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科学技术管理处 社会科学管理处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参与对象 凡在2016年学生科研项目中立项成功并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参与结项,结项成功的项目自动进行成果评审。 三、工作进程 1、项目结项 各项目做好2016年学生科研项目的结项工作,填写《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登记表》及结项报告。各学院团委填写《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登记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将登记表、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徐汇校区香樟苑412,电子版报送至相关邮箱。 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7日。 2、成果评审 2017年3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所有结项项目做结项评审,同时对通过结项项目成果做奖励评审。 3、结果公示结项及成果评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3月下旬公示。 四、评审原则 1、参赛作品按文科、理科分别进行评审。 2、评审过程中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为基本评判标准。 3、评审中综合考虑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联系人:何佳 朱莹 联系电话:64322637、57122659 邮箱:shnuxsky@126.com 附件一: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登记表 附件二: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项登记汇总表 科学技术管理处 社会科研管理处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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