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3浏览次数:1765


沪师团[2016]009号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2016级本科生、研究生已经报到,为保证团关系转入工作有秩序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先检查团员证情况:
1、将团员证第一页中未填写栏目补齐。
2、无转出手续及团籍注册的须出示原单位履行团员权利、义务(交纳团费、组织生活)的证明。
3、无编号、钢印、照片及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出的团员证不可转入。
4、遗失须申请补办。(补办者须提供一张1寸证件照,5元工本费)
二、本科生请2016级辅导员收齐交至学院团委书记处,研究生请研究生辅导员收齐交至研究生团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否则不予办理。研究生团委请及时告知研究生辅导员。
三、请预先填写好组织关系接转中转入一栏:
例:2016年9月,因升学,组织关系转入。
四、办理转入时间:9月18日—10月15日 工作日中午12:00-12:45
晚上19:00-20:15
办理转入地点:香樟苑413(徐汇校区)、大活113(奉贤校区)
五、学院顺序安排: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本科生和研究生,逾期不予办理。
奉贤校区
第一批(9月18日—9月25日):
人文与传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学院 数理学院
第二批(9月26日—10月9日):
教育学院 商学院 对外汉语学院
第三批(10月10日—10月16日)
哲学与法政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第四批(10月17日—10月23日)
外国语学院 旅游学院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徐汇校区
第一批(9月21日—9月30日)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谢晋影视艺术学院
第二批(10月7日—10月21日)
研究生团委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