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文件精神,对高校青年在实践调研中聚焦社会热点与民生需求领域形成的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做进一步展示,向社会传递当代大学生的思考,现决定开展2016年社会实践调研成果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课题立项对象
二、评审流程
1. 项目结项:参与成果评审的项目需先通过项目结项。结项方式:根据2016年寒假社会实践课题立项结果,采取学生上交项目结题书(附件1),学院完成结项意见初评,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学校抽取一定比例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复评,认定后进行最终结果公示。
2、成果评审:学校根据结项结果设置一定比例奖项,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奖项总数不超过60项)。每学院可推荐不超过5项作品参与成果评审,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成果评奖,并对获奖项目及相关学院进行表彰及奖励。
3、成果提交形式:所有寒假社会实践课题项目必须以结题书的形式总结,可辅助相册、DV短片、录音资料等多种形式记录项目过程。并于2016年3月1日前上交书面材料:项目结题书(附件1一式一份,指导老师意见及手写签名、学院意见及盖章),项目汇总表(附件2)排序并加盖公章。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何佳、林佳
联系电话:64322638、57122659
E-mail:shnuxsk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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