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团中央常委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发挥青春才能,展示别样风采,根据学校党委和团市委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活动主题 法治力量,青年使命 2、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为要求,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理念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学习自我约束和自我提高,充分发挥新一代大学生群体的积极力量,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活动对象 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4、活动时间 2015年1月12日——2015年2月17日 5、活动板块 鼓励学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课题组或项目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紧密结合主题或专业来撰写简报简讯,调研报告或访谈笔录,上交照片和视频等多媒体素材;重点突出活动过程中的真实感受,鼓励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创新元素的作品。活动主要分以下三个版块: (一) “改革路上新观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立项 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紧紧抓住密切关注改革进程动态的核心,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学校中心工作的紧密度,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关注调研时事,共建和谐城市”为主题开展调研。同时,结合“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开展课题的孵化。 围绕学科专业前沿问题、社会热点、民生需求等开展调研、形成报告。可以课题组或项目组为单位,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建议鼓励2014级新生申报专题调研项目,与形势政策课题紧密结合并独立完成。可以紧密结合家乡所在地及其邻近地区采用参观寻访、实地考察、单位实习、问卷调查、个案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活动。
(二) 助力社区文化建设,爱心教学火炬接力 以“改革春风进千家万户,爱心课堂伴莘莘学子”为主题,积极响应十八届四中全会改革春风,依托今年暑期爱心教学活动的开展经验,以爱心学校项目“后20时代”的新局面为契机,将“寒假爱心课堂”项目进行推广和完善。此为平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实现中国梦的理想带到社区、街道,让百姓真正了解改革内容、体会改革影响;同时不断优化和拓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宣传、外语和计算机学习、人文和科普等各种常规课程的教学设计,以及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方式。在服务中学院要发挥组织凝聚力及专业优势,延续“爱心学校”的办学理念,为2015年暑期承接新一轮 “爱心暑托班”做好准备。
(三) “传统文化新气象”的志愿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场馆志愿服务基地建立,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结合专业优势和特色工作的前提下,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组建优秀团队,提供有针对性的实践服务,依托传统文化底蕴,结合青年大学生文化诉求,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在开展志愿服务时,注重开拓新项目,探索运作新模式,带动更多大学生参与到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中来,了解社会历史,普及文化知识,激发我校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
二、参与形式 在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可选择团队实践、个人实践两种参与形式。学生必须为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1、本次寒假社会实践调研课题实行项目申报、自主立项、校院结合的方式。可申请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或特设项目。各学院团委要紧密依托党、团组织、社团等按项目组建实践团队,每个学院须申报至少1个特设项目、至少3个重点项目。 l 一般项目的主题不进行严格限定,与活动主题相关即可。 l 重点项目要求紧密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组织的层次较高、规模较大、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特色鲜明、计划周密、社会预期效果大。重点项目由校团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和立项。 l 特设项目所在学院应配备专业能力较强、具有相当科研能力的专业教师。同时,特设项目作为社会实践、调查研究、学生科研打通项目。 项目申请批准后将获得一定经费的资助。经费资助均采取“结题评审”的形式将综合考查团队实际工作、实践报告水平、活动成绩成效等因素,确定后期经费资助额度。 2、其他版块的团队活动由学校有关部门、学生联合会、民管组织、学院团学组织、学生社团等集体形式进行组织,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者活动主题,有预期的实践活动成果,集中时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定期向寒假社会实践指导中心上交有关活动进度和最新动态的相关材料,最终每个团队形成1篇专题调研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或科创立项汇报。 项目申报汇总:由各学院团委对三大版块的所有项目进行汇总,按要求填写《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立项团队还需向各院系团委提交《上海师范大学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1)。各学院团委于12月19日前上交所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书面申请表、汇总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电子版需发送至邮箱hanjiasheshi2015@126.com,并注明“XX学院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申报材料”。 项目信息报送:各学院团委需确定一位熟悉社会实践工作的专人联络员负责本学院所有项目的实时、全面报送信息和统筹协调工作;推荐至少一位擅长文字工作和至少一位善于多媒体应用的优秀学生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的信息收集工作;并向各项目负责人说明对于报送信息的相关要求和作用,要求各项目负责人积极主动配合信息报送工作。 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学生自发组建社会实践团队、确定时间、联系地点、完善实践计划、填写登记表; 2014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学院团委收缴立项登记表、实践计划、实践地接收证明、新闻亮点排摸表; 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校团委对实践项目进行审核,明确一定比例的特设项目、重点项目,并将结果通知各个学院; 2014年12月27日至2015年1月12日,校团委针对不同类别的社会实践主题召开专题培训; 2015年1月12日至2月14日,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2015年1月12日至3月6日,各学院材料进行整理上报; 成果提交形式:所有立项项目必须以报告册的形式总结,可用相册、DV短片、录音资料等多种形式记录项目过程;所有版块的项目总结材料,于2015年3月6日前上交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加盖公章);材料电子版需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并注明“XX学院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材料”。 三、保障及支持 请各学院根据本意见的有关精神,对本年度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研究,本次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的发布、申请、展示及汇总将依托上海师范大学志愿者专网(shnu.volunteer.sh.cn)、上海青年志愿者智慧公益平台(http://zhgy.shwxcs.cn/)等网络平台进行开展,并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做好今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动员、组织、宣传、总结和表彰工作。
联 系 人:杨纯婷 肖文鑫 联系电话:64322637 64322638 邮 箱:hanjiasheshi2015@126.com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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