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5浏览次数:2900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市学联、校党委和校团委批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 2014 11 1日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原则和人选条件

    委员候选人,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结构合理、适应工作的原则推荐提名,委员候选人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带头贯彻和维护学校各项章程,严守纪律,公道正派,心胸宽广,善于团结共事;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有丰富的从事学生会工作的实践经验,在本职岗位上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4.品德高尚、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广大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

5.学生委员会委员的构成应以校学生联合会会和各基层学生会的学生干部为主,兼顾其他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骨干,学生干部的比例应不少于70%

二、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的名额、构成及分配原则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额为29名。按照“基层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的规定,确定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36名。

委员由各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代表和先进模范人物构成。

委员候选人名额的分配原则:一是根据各选举单位代表人数,二是工作需要。委员由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见《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三、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推荐酝酿。各选举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及本单位的分配名额(见附件一《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按照候选人推荐的原则和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单位代表和广大青年学生的意见,认真酝酿讨论,推荐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于1017日(周五)1330之前将《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二),报送校第十六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小组(徐汇校区香樟苑413、奉贤校区大活113),并将表格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xxl@shnu.edu.cn

    2、组织考察。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推荐表汇总并审议,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并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察名单,在校团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3、提名报批。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审批。

4、提交选举。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校第十六次学代表大会选举。

 

联系人:杨纯婷  陈冬尔

联系电话:6432263857122659

邮箱:xxl@shnu.edu.cn

监督邮箱:sound@shnu.edu.cn

 

附件:

一、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二、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

201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