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及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1浏览次数:4822


 

沪师团[2014]009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20132014学年中,我校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完善共青团“思想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体系,使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在学校“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进程中,为在全校范围内继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的能力建设,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的开展,展现我校团员青年先进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崭新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成长,根据团中央、团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共青团先进个人:优秀团员(标兵)  优秀团干部(标兵)

2、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团支部  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范围

20109月—20139月(包括20139月入学)团组织关系隶属于上海师范大学的,28周岁以下(198651日以后出生)的全体团员(含保留团籍的的党员)及团支部(包括本科、专科、专升本、研究生)
三、具体标准

1、共青团先进个人:

优秀团员:有良好的理论学习水平和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能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在团员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本科一年级要求绩点超过3,二、三、四年级要求过去一年奖学金2等以上(含2等)。研究生要求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优秀团干部:具有出色的团学工作经验。所在团支部或团学组织在理论学习、学风建设、社会实践、主题团日等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本科生原则上不考虑一年级学生,二、三、四年级过去一年奖学金2等以上(含2等)。

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应是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表现突出者。

2、共青团先进集体:

优秀团支部:指导思想端正,理论学习规范,学风建设良好,积极参与学生科研活动,支部成员在评选年度中无考试作弊行为。定期开展团支部生活,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创先争优”、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及“推优”工作。团支部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各类主题团日活动,团组织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多次获得学校及以上级各类奖项。

红旗团支部:除具备优秀团支部的所有条件外,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在学院中名列前茅。

所有申报“优秀团支部的必须要参与2014年“青春荡漾 放飞梦想”上海师范大学第四届“活力团支部”评选暨优秀班团文化展评活动;所有申报红旗团支部还须参与2014年度“一团一品”建设活动。
四、具体名额:

所有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由各学院团委负责,研究生团委须告知和督促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配合好学院团委书记做好评选工作。研究生辅导员需将研究生评选材料收齐后交至学院团委书记,由学院团委统一将申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1、共青团先进个人:

优秀团员:本科生原则上每个团支部一名,若有人数比较多的支部(35人以上),可申报2名。研究生根据各学院研究生团员总数的2%申报。校学联及其它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将按照其团员总数的4%申报,且不占用学院名额。

优秀团干部:团干部指团支部书记及以上的校院两级学生组织的团干部。在申报单位团干部总数的5%10%比例内评选。研究生根据各学院研究生团干部总人数的12%申报。校学联及其它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将按照其团员总数的12%申报,且不占用学院名额。

优秀团员标兵:各学院从所申报的优秀团员中推荐1

优秀团干部标兵:各学院从所申报的优秀团干部中推荐1

2、共青团先进集体:

优秀团支部:原则上千人以上学院23个,千人以下学院12

红旗团支部:各学院从所申报的优秀团支部中推荐1
五、评选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按照《团章》要求,认真开展本次评选活动。

2、各分团委和团支部严格执行有关评选的程序和条件,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实地填写登记表,校团委将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审核。

3、要充分考虑先进个人和集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在“优秀(红旗)团支部”评选过程中,要紧密与“一团一品”建设和实施相结合,充分考虑该支部学院团委申报“五四特色(红旗)团委”中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在落实我校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我校团的品牌活动上取得的实效。

4、校团委将成立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进行评审,初步确定“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红旗团支部”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最终确定名单。

5、推荐名单须在上报前一周在学院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填写附件220132014学年上海师范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及集体公示回执》,并书面盖章后报校团委。

6、所有的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418日前统一交到校团委。
六、奖励办法

校团委将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证书、奖状,大力宣传,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联系人:万     

电话:64322638  57122659 

传真:64322637

邮箱:xtw@shnu.edu.cn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41日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团员(标兵)推荐表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干部(标兵)推荐表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优秀(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附件4:上海师范大学共青团优秀个人和集体汇总
附件5:公示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