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团系统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26浏览次数:2296


各学院团委:

        根据2009年制定的《上海师范大学团系统青年研究科研条例》[沪师团2009(002)号通知]的精神,现将开展2011年度的团系统科研奖励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现任上海师范大学专职团干部

二、参评内容:

1、课题立项的奖励

对于每年参与团市委课题申报,并获得立项的课题,予以500元的资助。若课题获得团市委的资助,校团委将予以配套资助。

我校团干部若获得其他相关教育科研部门的立项,校团委将予以相应的资助,具体视相关课题而定。

2、发表文章的奖励

对于团干部在各类刊物、著作上发表的文章,校团委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 发表文章的主题必须是团学工作或青年文化研究等相关内容。
  • 申请奖励的文章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本校的现任专职团干部。
  • 奖励的对象只针对第一责任者,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
  • 予以奖励的学术论文的字数须在4000字以上,五大报纸的学术论文字数须在2000字以上,并有“上海师范大学”标注。发表在各类报刊、刊物上的相关活动报道,不作为科研文章奖励的范围。
  • 对于同一作者的发表在不同刊物上的同一主题的文章,仅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得重复申请奖励。
  • 具体的各级刊物的奖励金额见下表:

 

刊物种类

奖励金额

各类学术刊物

A类

见“ 文科重要期刊”、SSCI及A&HCI期刊源上的论文

20000元

B1类

见“ 文科重要期刊”、由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

6000元

B2类

见“ 文科重要期刊”

4000元

C类:

CSSCI期刊源中的期刊;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

2000元

D类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解放日报》、《文汇报》、《中国青年报》等报刊

1000元

 

其它各类刊物

500元

 

学校各部门编辑的正式出版物

200元

注:各种刊物的级别分类,详见我校社科处的《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奖励办法》中的分类。

3.各项科研获奖的奖励

对于团干部的科研成果或者论文在各类科研评奖中获奖,校团委将给予相关配套的奖励。

三、申报方法

1.申报人须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团干部科研奖励申报表》

2.申报人需提供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刊物或者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各项内容的立项、发表、获奖时间为2011年1月1日——10月30日。)

3.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5日。过期不候。

4.申报内容须经青年文化研究中心审核,年底统一发放奖金。

5.其他说明

  • 每位申报者的奖励就高不就低,只奖一次。
  • 奖励过程中的争议事项,由校团委会讨论决定。
  • 科研奖励的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 2011年11月1日以后的课题立项、发表文章、科研奖励等记入下一年度的奖励申报中。
  • 本奖励每年奖励一次,过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相关事宜

联系人:王  颖

联系电话:64322637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团干部科研奖励申报表.doc

 

 

上海师范大学青年文化研究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