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挖掘、宣传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我校将组织开展“TOP STAR˙师大之星”评选活动,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 (一)此次评选共设置“勤奋之星”、“科研之星”、“创业之星”、“自强之星”、“艺术之星”、“公益之星”、“志愿者之星”、“孝心大使”、“精英领袖”等奖项。 二、评选对象、条件 (一)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成绩优秀。 4.各奖项具体条件: 勤奋之星:在大学生活中各方面积极要求进取,珍惜时间,在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实践创新等方面取得平衡发展或某一方面有所造诣。 科研之星:热爱科学、勤于思考,大胆探索、严谨求证,在学术科研领域刻苦钻研,取得一定成绩。 创业之星:创新意识强,积极参加创业计划大赛等比赛,取得出色的成绩。尤其在自主创业节、创业梦想节中表现突出者。 自强之星:在大学生活中自强自立,面对困难勇敢坚强、锲而不舍,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等活动。 艺术之星:在音乐、舞蹈、绘画等领域有特长,并坚持不懈磨练自己,得到同学们的一致认可。 体坛之星:热爱运动,通过经年累月的锻炼在某一体育项目或体育活动中具有特长,富有活力。 公益之星:积极参加如献血、骨髓捐献、红丝带等活动,表现突出。热爱生活,热情善良,宽容并关爱他人,助人为乐事迹突出。 志愿者之星:积极投身到志愿者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服务同学、服务校园、服务社会”,积累社会经验,提高实践能力,表现突出。特别是在世游赛志愿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学。 孝心大使:孝敬父母,特别是在父母(一方)有疾病或家庭其它方面困难时,能够担起重任,为其分担忧愁。 精英领袖:在各级学生组织中以出色的自信心、领导力和亲和力表现突出,得到同学们的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10月10日前,组建评选活动组委会,成立各奖项评审小组; (二)10月31日前,由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TOP STAR˙师大之星”候选人,每个奖项推荐人选按获奖情况排序,将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及所获主要奖励证书复印件报送评审组委会,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其中候选人申报表、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 (三)11月1日至11月7日,由评审组委会审核确定入围复选名单,并在校团委网站和学思湖畔BBS上开设入围复选名单展示网页; (四)11月8日至21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校团委网站和学思湖畔BBS网站上同时进行投票; (五)11月22日至25日,综合网上票数和评审组委会意见评定出获奖个人和团体;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后,确定“TOP STAR˙师大之星”获奖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TOP STAR˙师大之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各方面的榜样,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果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TOP STAR˙师大之星”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联系人:徐露隽 杜宁 联系电话64322637 57122659
附件一: 附件二: 《 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TOP STAR˙师大之星”评选活动获奖情况汇总.xls》
上海师范大学“TOP STAR˙师大之星”评审组委会 2011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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