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29浏览次数:1848


        为引导激励我校大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努力营造我校的良好学术氛围,校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校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处及校团委联合进行“第十六届(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上海师范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处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资格要求

1、凡2011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中国籍我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

2、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申报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立项。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项目的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承担者超过三人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承担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申报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项目申报者必须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承担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3、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立项申报范围之列;

4、申请立项项目必须由一名或一名以上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老师(或教研组)推荐。

5、每位报名者或者每个集体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申报进程

1、报名。报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10日。各申报个人、集体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申报项目,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登记表》。

2、提交。提交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10日。各学院团委做好资格初审并确定申报项目,填写《201        学院大学生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徐汇校区香樟苑412室)。

3、评审。2011年5月底组织机构将聘请有关院校的专家、学者和教授组成评审团,对申报作品统一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作品类别

申报立项的项目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申报类别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五、立项计划

学生科研项目拟评设:

校重点项目20项(理科10项、资助额2000元/项;文科10项、资助额1000元/项);

校一般项目45项(理科20项,资助金额1000元/项;文科25项,资助金额500元内/项)

对未确立为校级项目的,主办方将从中评出学院级科研项目,提请各学院予以资助、立项。

对于重大课题,经专家组审议,主办方将予以相关经费支持。

 

六、其他 

联 系 人:王  颖、林  佳

联系电话:64322638、57122659

EMAIL:xtw@shnu.edu.cn

 

七、附件

附件一: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登记表.doc

附件二:附件2、(立项学院汇总表).xls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上海师范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处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