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沪师团(2011)005号 关于开展2011年“争红旗、创特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按照团市委《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市共青团“争红旗、创特色”活动通知》(沪团委发〔2011〕49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11年我校“争红旗、创特色”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基层工作,着力引导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多作贡献,按照上海共青团以“密切团青关系,服务转型发展”为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切实推进“五进”学生宿舍工作,2011年我校团委将继续开展共青团“争红旗、创特色”活动,开展“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和“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一、参评对象 申报“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和“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分别从各学院申报单位中择优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市五四特色团委”和“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应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青年反映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1、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特色鲜明,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我校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我校团的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团员发展和管理规范。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2、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特色团委 参照“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重点在于开展符合实际的特色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3、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扎实有效地开展“一团一品”建设,即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确定一个重点工作方向并大力推进,凸显特色,形成工作品牌,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评选表彰 1、材料申报 各学院团委请于4月13日前将申报表(含电子版)上报校团委。 2、评选数量 校团委将评选2个“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4个“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和10个“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未评到各奖项的申报单位,自动转为下一年度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团组织奖项的创建单位。 3、综合评审 校团委将综合各申报单位团工作的总体情况,重点考查创建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评选产生2011年度各类先进团组织。团费收缴、团内信息统计等基础团务工作,以及“一团一品”和“首创奖”等方面的工作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 4、表彰 “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特色团委”和“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将于4月底完成。校团委将向获奖团组织颁发证书和奖牌,“五四”期间,校团委将对获奖团组织的工作方法、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等进行宣传,加强典型示范。 校团委将优先从“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和“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申报“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在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通过“争红旗、创特色”活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全面推进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 2、对于下一年度各类先进团组织的创建单位,校团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布置相关创建。各学院团委要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总体部署,精心设计,具体准确地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并以此推进对基层工作和对团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 3、各基层团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本单位团建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提出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扎实有效、富于创新的措施,力争在一段时期内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实现团建重点领域的新突破。 4、各级团的组织要将“争红旗、创特色”活动作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抓手,按照团市委的有关要求,深入实施,逐步扩大创建单位在基层团组织中的覆盖面,使“争红旗、创特色”活动进一步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
联 系 人:王 颖、林 佳 电 话:64322638、57122659 电子邮箱:xtw@shnu.edu.cn
附件:1、2011年度“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特色)团委”申报表.doc 2、2011年度“上海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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