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挖掘、宣传当代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我校将组织开展“2010年度十大学生新闻人物”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二、评选条件 1.爱国爱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赢得师生的尊敬和赞誉; 4.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示范性和认知度; 5.在已报送的2010年度师大之星候选人中选拔; 6.在2010年度校内外新闻媒体上有公开报道并产生广泛影响者优先。 三、申报名额 各学院限报3人 四.评选程序 1.推荐上报阶段:2010年12月22日——12月27日 各学院广泛宣传,充分酝酿,发动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评后上报组委会。 所有推荐候选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证件照或生活照(像素120*160,jpg格式,头像清晰) (2)100字以内简介、 (3)1000字以内具体事迹。 (4) 2010年12月27日前,请将推荐表(一式两份)及以上材料统一上报至组委会。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sdxwrw@126.com.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各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 3.评选阶段: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05日 组委会开通评选活动专题网页(另行公告),接受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同时组委会结合网络投票结果,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定评,确定“十大学生新闻人物”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4.公告阶段:2011年1月06日揭晓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上海师范大学2010年度“十大学生新闻人物”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各方面的榜样,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果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上海师范大学2010年度“十大学生新闻人物”组委会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0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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