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发布者:LXL发布时间:2025-02-1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现就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标要求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引导团员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熟悉掌握团员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二、时间安排

2025228日前

三、参加范围

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

四、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五、主要环节

(一)组织团员开展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在自学基础上,团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团员进行团纪学习教育,通报支部委员会纪律建设情况,并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生活会问题改进情况组织团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团的重要指示、五四寄语精神及团员要求,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纪处分条例》等文件,加强政策解读与警示教育。

(二)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团支部委员会要将学习团章和《条例》作为自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团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视,查找不足,分析差距,并总结学习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剖析。

(三)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团支部书记、委员和其他团员逐一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总结。鼓励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在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四)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组织评定。

1.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并向本人反馈。

2.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3.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4.对评议等次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保留团籍的党员可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6.评议结果应向团员本人反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五)切实抓好改进提高。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上级团委备案,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上级团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六)具备条件的,可邀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

)重温入团誓词。

六、实施要求

1.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团支部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规范悬挂团旗。

2.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3.做好记录。组织生活会召开完毕后,需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各基层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开展情况请分别于224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于228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审核。


联系人:金老师、李老师

联系邮箱:shnutwzzgz2025@163.com


附件1: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高校部分摘录).pdf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操作指南.pdf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