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严格团内管理,夯实团务工作,根据团市委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下半年度团费缴纳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缴依据及计算标准
1.上海师范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本次应交纳2024年7月—12月共6个月团费,每位团员每月0.2元,每位团员总计1.2元。各单位收交团费的50%需上交校团委,其余留作本单位团组织的活动经费。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志愿多交不限。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5.团费交纳须严格依据各单位上报的《上海师范大学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及《2024年下半年度团费交纳表》(附件2),务必确保交纳团费的准确性。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团员总数(含在籍团员、流动团员团支部团员、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团员、入伍军人流动团支部团员),如实登记《上海师范大学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
2.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团员总数,计算学院应收团费金额和学院应交团费金额,并填写《2024年下半年度团费交纳表》(附件2)。
3.各学院可在“复兴壹号党建云”小程序使用“一键代缴”功能交纳2024年度下半年团费。
4.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30日(周三)12:00前将《上海师范大学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和《2024年下半年度团费交纳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hnutwzzgz2024@163.com。
5.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年度团费交纳工作进行核查,团费交纳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金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4322637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