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8-02-09浏览次数:1486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已经启动,为积极开展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活动安排

1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还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

2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8211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附件1)、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各学院团委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本校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5、各学院团委在收集汇总完学生的报名材料以后,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加校级评审,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市级遴选。各学院团委于212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发送至xtw@shnu.edu.cn


附件1: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docx


联系人:何佳;徐渊

联系电话:021-64322637

电子邮箱:xtw@shnu.edu.cn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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