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校内选拔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8-01-24浏览次数:1639

各学院:

为大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实践活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科学素养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校内选拔。为认真做好本届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新,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注重对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等社会热点问题的思考,以身边科学为基础,创作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作品。

1.体现时代感。注重科学、技术和人文的融合,加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的教育。

2.体现群众性。面向本市高校全体在校学生,提供师生参与科技创新和展示交流的平台,提升上海高校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能力。

3.体现创新性。突出对大学生创新理念和品格的培养,注重创新实践,加强对大学生知识产权意识的培养,提升高校师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参评对象

凡在2017930日前正式注册的本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具有科技含量,并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须由学生在近两年内(201710月以后)自主选题、设计、研究、制作完成。对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已于201710月以后在国际或全国性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可选送展示,但不参加评选。

2.申报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作品和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两个类别。各高校上报的作品需在本校初审的基础上推荐,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2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作品不少于所推荐作品总数的二分之一。

3.自然科学类科技发明作品包括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和能源化工等类别,作品可以是发明创造、工艺革新等实物展品,也可以是可展示的软件作品。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类别。

4.实物展品选送时,应随作品申报书附设计报告、实物模型、照片图表、多媒体展示片、鉴定报告及申请专利等有关材料。软件展品选送时,应随作品申报书附作品光盘及应用证明等。入围终评的实物展品需带到答辩现场进行展示,若实物模型搬运有困难,需附视频文件,评审专家认为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评选。

5.参评作品可以个人申报,也可集体申报(限3人以内),填写好本届展示评优《作品申报书》后,经本校团委、教务部门、研究生主管部门或科研部门初评后选送。

6.为保护大学生作品的知识产权,本届活动组委会鼓励学生在选送作品时申请专利。凡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并有推广价值的作品,可以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申请和资助。(资助具体办法和表格可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a.gov.cn查询)

四、活动安排

各学院在面上发动和重点推荐相结合的基础上,选拔符合活动要求的项目作品,于201837日前向校团委递交《作品申报书》(后附正文,一式一份)及《学院作品汇总表》,并将《作品申报书》与《学院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作品进行评审,择优选拔作品。

联系人:何佳  朱莹

联系电话:64322638

E-mailshnusqjy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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