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梦琳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2396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根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9月至12 月需在全团集中开展基层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近期,团中央和团市委分别下发了《关于“智慧团建”系统上线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及依托该功能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为有效落实相关工作,深层次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共青团”数据库,提升基层团干部工作专业度,有序开展组织整顿工作,现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上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开展我校各团支部整顿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掌握相关操作

 “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已上线,请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和各团支部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基本流程,依托系统进行组织整顿工作。

各团支部负责人按照相关自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交“团支部自检表”;对照标准进行审核,确认后进团支部名单;被纳入重点整顿对象的支部整改后提交最新的自检表,直至通过审核。详细操作流程及步骤见《“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附件1)

二、按部就班推进落实

根据团市委要求,我校各团支部需在115日前完成自检并提交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审核。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需在1120日前根据《上海市团支部整顿参考标准》(附件2)审核各团支部自检结果,并按不少于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12月中旬,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并提交上级团组织审核,未完成整改的团支部将被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三、核查整顿自检结果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需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团支部自检情况进行审核,积极引导、持续跟进所属支部整顿任务。校团委将实时关注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对各团支部线上组织整顿工作进行抽查核查。


联 系 人:杨纯婷 潘梦琳

联系电话:021—64322637 57123521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docx

附件2:上海市团支部整顿参考标准.docx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