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师范大学违规任命团干部和违规发展团员核查的通知

发布者:潘梦琳发布时间:2019-10-24浏览次数:1320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响应团中央下发的《关于开展违规任命团干部和违规发展团员核查的通知》要求,现就全校各级组织内集中开展违规任命团干部和违规发展团员专项核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1.各级团组织任命非团员、非党员人选担任团干部的情况(28周岁以前担任团干部的团员,年满28周岁后未入党的,在同一届任期内仍可继续担任团干部)。

2.2019年以后不满14周岁入团、无发展编号入团、发展团员程序缺失的人员情况。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团的要求,树立强烈的管团、治团意识,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2.加大监督力度,各级团组织要常态化开展成长观教育,教育要求团干部虚功实做、难事长做,坚决克服工作抓而不实、缺乏实干和抓而不长、缺乏韧劲等问题;要广泛开展团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团员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

3.认真核查,开展违规任命团干部和违规发展团员核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要以此次核查工作为契机,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严肃认真组织核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请各学院于1029日前,根据学院情况填写违规任命团干部和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书写一份具体的核查报告,将核查情况统计表与核查报告电子版及加盖公章PDF版文件发送至qntxzuzhibu@163.com邮箱,纸质版文件递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徐汇校区:香樟苑412



联系人:杨纯婷 潘梦琳

联系电话:021-64322637 57123521


附件1:违规任命团干部和违规发展团员情况核查表.docx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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