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是上海师范大学全体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在校党委、市学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是学校党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校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主力军。 上海师范大学第十七届学生会任期将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更好地发挥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上海师范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部长换届遴选、竞聘工作。现将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均可参选: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为人正直,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3.对学生工作充满热情,工作负责、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以及突出的奉献精神,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处理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 5.团结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群众基础,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 6.考试成绩须合格,绩点须在2.0以上,无考试违纪行为; 7. 在校期间无处分或处分未撤销。 二、竞聘程序 填写《上海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部长竞聘表》,经所在学院团委审核材料并盖章后,于5月22日20:00前交至校学生会秘书处:徐汇校区香樟苑413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8室(周一至周五中午11:30—12:45 晚上19:00—20:15); 备注:所有相关复印件、工作证明、成绩单需真实有效并加盖本学院团委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并通报学院。 三、选拔流程 5月22日前 有意向的同学递交竞聘表 5月23日前 竞聘者资格及材料审核 5月24日 竞聘者接受第十七、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考察 联系人:米婷 杨柳 联系电话:64322638、57122659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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