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年度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2734


各学院团委: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大学生科研工作,营造浓厚的学习、科研氛围,现对第二十一届学生科研项目获得立项资助的学生科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10月21日(周五)前,各项目递交科研项目中期自查报告(详见《学生科研项目中期自查表》),如实反映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难点、问题等。
2.10月24日(周一)——25日(周二),各学院团委对所有项目的进展情况、教师指导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完成相关报告。
3.10月27(周四)日前,各学院团委向校团委递交学院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详见《学院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学院学生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内容包括各项目进展情况,关于学生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明细帐,单独作为报告的内容,一并上交。各学生项目的中期自查报告作为附件,一并上交。
4.11月上旬,将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各学院学生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抽查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论文完成情况、实物、项目开展照片、经费使用情况等。
5.各学院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学生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将作为学院团委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指标。
附件一:学生科研项目中期自查表
附件二:学院学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经费使用情况

联系人:何佳、林佳
联系电话:64322638、57122659
EMAIL:shnuxsky@126.com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