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3071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一、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二、活动安排
          根据活动安排, 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我校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上海师范大学 **(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学院团委,学院收齐后发送至校团委,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校内材料递交时间为11月2日。电子版发至xtw@shnu.edu.cn;纸质版递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1:自强之星报名表(校内)
附件2:学院汇总表

联 系 人:万 瑾 颜 彦
联系电话:57122659 64322638
电子邮箱:xtw@shnu.edu.cn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