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4浏览次数:2554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高校优秀学生培养工作,丰富优秀大学生培养模式和成长路径,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市教卫工作党委、团市委将继续实施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工程将结合我市各区(县)和高校的具体情况,继续实施好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现将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中共党员优先,担任过校院学生组织干部、班团干部优先。

3、参加过并结业的“上海师范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培训班成员可优先考虑。

 二、推荐要求:

1、素质好,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专业成绩良好,综合素质高,学有余力;

3、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善于沟通,有团队精神,有一定学生干部经历;

4、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能吃苦耐劳。

三、挂职岗位说明

1、时间周期:2016年暑假期间每周一至每周五,需保证连续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一般为711日左右——826日左右)。

2、岗位数:共12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2016年上海市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各区县暑期社会实践岗位需求汇总表》)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参照通知要求推荐人选,每个学院推荐35名学生,并请做好排序。

2、确定人选后,请认真填写《2016年上海市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及《2016年上海市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学院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3、所有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于76日下午5点前统一上报校团委。纸质版附件2(一式两份)、附件3(一式一份)统一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tw@shnu.edu.cn

五、其他需要说明之处

1、挂职锻炼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无偿性质。挂职接受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给予一定的日常补贴保障学生挂职活动的正常开展。

2、所有11个岗位不包括之前面试过的区县挂职岗位。

3、挂职锻炼结束前一周,挂职同学需向接收单位递交挂职锻炼工作小结并填写《2016年上海市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推荐考核表》,考核结果和相应的挂职锻炼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4、所有参加挂职同学,需自行解决住宿、交通、餐饮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选派优秀大学生赴区(县)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为党的事业发现和培养青年的高度认真落实有关工作,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坚持条件、严格把关,进一步做好优秀大学生培养工作。

 

附件:

 

1、《2016年上海市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各区县暑期社会实践岗位需求汇总表》

2、《2016年上海市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个人申请表》

3、《2016年上海市优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学院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万              

联系电话:64322638   

联系邮箱:xtw@shnu.edu.cn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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