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7浏览次数:1988


 

各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充分发挥创新精神与创业能力的互相促进、转化作用,激发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的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定于20164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师范大学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目的与任务

通过互联网+”大赛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成果和比赛成果的转化,形成我校互联网+”新业态;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学校学生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选拔赛由校团委牵头,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上海师范大学分基金会联合主办。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与推荐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比赛方式

        选拔赛采用通讯评审与答辩评审相结合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推荐进入上海市级比赛

 

七、比赛奖励

选拔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26日至522日)。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参赛团队同时填写《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选拔赛邮箱(shidachuangke@126.com)。

        2.选拔赛比赛(523-610日)。通过通讯评审与答辩评审,决出金、银、铜奖,并遴选参加上海市市赛参赛项目。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动员毕业五年内校友与有志创业的在校学生参加比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比赛组织工作。同时,各学院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比赛相关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 :何  佳、何 

        联系电话:64322638

        电子邮箱:shidachuangke@126.com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426

附件: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