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 百炼之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11浏览次数:2463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挖掘“三走”活动的基层榜样,发挥带动作用,形成长效机制,推进“三走”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决定联合开展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我校为积极配合此次“百炼之星”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宿舍成员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与“三走”活动,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2、本年度以来,宿舍成员集体(按四人计,不是四人的按比例折算)每个月的锻炼时间合计达到100小时,且每人不少于20小时。

3、宿舍集体或个人的相关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推介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宿舍(含新生宿舍)于11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报名表。附件1)

2. 报名参评的宿舍要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自身事迹,传播效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通过腾讯微信,将宿舍参与体育锻炼的故事通过“朋友圈”进行传播,集齐不少于40个赞。在11月25日前,在新浪微博或腾讯微博#百炼之星#话题下,发布相关事迹,@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新浪微博)、 @团中央学校部(腾讯微博)、@青春上海(新浪微博)@团在上师大(新浪微博)和各学院团委微博,获得不少于100个微博好友点赞、20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三、活动评选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认真落实规定程序,并对各学院内申报宿舍进行院级初评和选拔,推荐1个“百炼之星”宿舍,于1129前,将报名表及校内宣传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报送至校团委。申报材料以邮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shnublzx2015@139.com,邮件题目注明“XX学院百炼之星”

2、校级评比

收到各学院推荐材料后,于12月6日—12月20日期间,由团在上师大”微信平台推送各学院“百炼之星”宿舍介绍,并进行网络线上投票综合评议选出1-2个我校“百炼之星”宿舍推报至团市委学校部,参加“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宿舍和标兵宿舍评选。

 

 附件1: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报名表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