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从高校选派团干部、青年教师 到区(县)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1浏览次数:2757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的工作要求,在高校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同时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根据团中央、团市委、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就选派共青团干部、青年教师到本市和新疆的区(县)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1、挂职时限

201310月至201410月。

2、选派条件

本次选派对象为高校团干部、青年教师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选派高校共青团干部、青年教师以科级干部或讲师为主。

3、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党委指导下,由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经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报团市委和市教委。

4挂职岗位

直辖市的区(县)团委副书记、副省级城市的县(区、市)团委副书记或书记助理、地级市(地区、州、盟)的县(区、市、旗)团委副书记。

5、名额分配

2名,其中上海区县1名,新疆1

6、时间节点

911日—913  各单位推荐、个人报名

916日—918  人选考察审核、报党委常委会

918日—920  上报团市委、市教委

930日前    团市委完成选派干部和接受单位的对接10月上旬     选派干部正式到岗并开展工作。

二、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

1推动基层工作。选派干部要对挂职所在县级团委及其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情况进行扎扎实实的调查研究,积极协助所在县级团委做好重点工作推进,充分发挥自身知识和专业优势,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2提高综合素质。选派干部要充分利用基层挂职机会,在工作实践中了解基层的国情、社情、民情,在推动工作中提高调查研究、组织动员、沟通协调、规划实施、开拓创新等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开展群众工作本领和社会管理工作能力。

3切实锤炼作风选派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挂职契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青年,增进与普通群众的感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奋发有为、苦干实干的精神状态,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锤炼作风、经受磨练、增长才干。

三、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

1、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到新疆的人员,参照援疆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执行。

2、选派干部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原单位报销一次探亲往返交通费用;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原单位对于选派干部在评奖评优中应予以适当倾斜。

3原则上不得中断选派干部的挂职工作或对选派干部进行人员调整,确因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职任务的,须由派出单位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接替,并报团中央学校部备案。

4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选派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5选派干部的食宿由区(县)团委协调妥善安排。派出单位应根据选派干部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四、有关工作要求

1、积极支持选派干部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领会到此次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抓好选派工作的宣传动员、选拔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选派干部的质量;协调好选派干部所承担的本职工作,确保选派干部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对选派干部的生活给予必要的关心,真正将挂职工作作为高校青年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

2、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教育引导。各单位要按时完成选派干部的选拔审核工作,并按《选派干部及挂职地点统计表》、《选派干部登记表》(详见附件12)要求,913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报校团委。9月底团市委将对选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和引导选派干部强化服务意识,摆正位置,不给基层添麻烦;珍惜机会,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扎实工作,多办实事,不自满,不畏难;自觉遵守纪律,搞好团结协作,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3抓好对选派工作的督导宣传。团市委通过定期巡回督导、召开阶段工作总结会以及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督促和检查,促进选派干部之间的交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单位要注重发现、总结优秀选派干部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宣传报道。要大力推广在选派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

 

联 系 人:戴冰   陈晓虹

联系电话:64322638

    真:64324193

电子邮箱:xtw@shnu.edu.cn

 

附件:1.选派干部及挂职地点统计表

  2.选派干部登记表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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