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我眼中的民族文化——上海大学生纪录片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0浏览次数:2637


各高校宣传部: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繁荣上海校园文化,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精髓,在全市各高校中开展“我眼中的民族文化——上海大学生纪录片大赛”活动。本活动由上海市教卫党委、上海市教委主办,上海师范大学承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5月-9月
二、参赛对象
上海市各高校在校大学生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以“文化寻根——我眼中的民族文化”为主题,以影像载体为手段,着眼于“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文明火种”为立足点,注重发掘、捕捉和聚焦体现中华各民族的文化遗产,通过影像来形象反映中国各民族特色文化的内涵,使大学生深刻理解文化是民族的“根”、是国家的“魂”。
2、作品必须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切合活动主题的影像作品。比赛分 DV作品和微视频作品两种形式进行。DV作品须用DV摄影机拍摄,微视频可采用DV摄影机以外的其他影像设备拍摄。DV作品和微视频作品时长均限5分钟以内。作品限原创,鼓励表现方式上的创新。作品可联合署名,联合创作。  
四、活动要求
1、参赛者可自己报名参加(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鼓励各院校组织和推荐作者报名参加。作品信息表复印有效。
2、参赛者必须递交作品DVD格式光盘和数据格式光盘各1份,在储存介质上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作品标题自拟。数据格式光盘中须包含《作品信息表》和视频文件。
3、参赛者请在2012年9月3日之前,将作品储存光盘2份和作品信息表电子版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寄至大赛组委会,以当地投寄邮戳为准。邮政方式与快递方式皆可。请在信封上注明“我眼中的民族文化”纪录片大赛。
4、所有递交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五、活动安排
5月上旬,下发活动通知。
5月—8月中旬由各高校组织实施。
5月19日、20日,专题培训。
9月3日前,报送光盘。
9月中旬,组织专家评审。
9月-12月,将获奖作品统一制作成光盘进行展示。精选出部分获奖作品,在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纪实频道、易班网、优酷网、土豆网、移动电视等媒体展播。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等第奖、组织奖若干。获奖者将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1、高校推荐DV作品1-2部,微视频作品2-3部。
2、报送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地 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行政楼801室,邮编:200234
联系人:周 芸 电话/传真:64322620
电子邮件:xwmb@shnu.edu.cn

附件1:作品信息表
附件2:专题培训通知
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办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