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6浏览次数:2619


各学院团委:
第四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是2012年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系列活动之一。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为苏州市委、市政府联合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着力打造的常态化、高品质、大影响的引智品牌活动。
为组织好我校学生参加该项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和条件
(一)参赛团队要求
1.国内外全日制高校、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三年以内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苏州籍可放宽至大专)组成的青年创业团队。
2.团队主要成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团队成员须身体健康,无不良信用和违法纪录。
3.团队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并具有持续创新创造意识。
(二)参赛公司要求
1.团队在参赛前已注册公司的,公司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以报名参赛时间算起)。
2.公司法人代表须作为团队成员;项目主要负责人须由公司股东担任。
(三)参赛项目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开发价值。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及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智能电网和物联网、软件和服务外包、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创意设计等领域。
2.申请项目的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当年已在国家、省、市级科技部门立项的项目不予参赛。
二、评选步骤
1. 即日起-5月20日,参赛团队报名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2. 5月25日-6月10日,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网上初审。
3. 6月15日-6月20日,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并于6月底前完成网上公示工作。
4. 7月中旬,第四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颁奖典礼暨2012·国际精英创新创业合作洽谈会签约仪式,大赛主办方代表与青年创业大赛团队代表签订项目协议书。
三、优惠措施
1.对获奖项目进行资金扶持。资助经费标准为:一等奖不低于30万/项目;二等奖不低于15万/项目;三等奖不低于5万/项目;优胜奖8000元/项目。各类获奖项目先给予2000元/项目,其余资助经费待落户苏州后拨付(须在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落户手续)。重大优秀项目不设资金扶持上限(引荐的创投机构注资的资本规模,另行核算)。
2.组织苏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为大赛获奖项目举办专题洽谈对接会,邀请项目负责人实地考察,为获奖项目提供“全程化、引导式”服务链。
3.所有获奖项目优先入驻苏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后可优先享受孵化基地提供的商务、场地、金融等优惠服务,优惠享受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省级以上重点研究室等公共技术服务。苏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包括张家港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昆山启迪科技园、苏州市沧浪区科技创业园、苏州工投科技创业园、苏州市创新科技创业园、苏州市吴中科技创业园、苏州国际科技园、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苏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博济科技创业园。
4.成立青年创业指导团,聘请经济学家、青年企业家和有关方面专家担任青年创业导师,为青年创业提供项目论证、业务咨询和决策参考。
5.根据获奖项目情况,优先推荐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6.积极协调劳动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为青年创业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降低青年创业门槛,努力为青年创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四、大赛注意事项
    1.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团队申报参赛,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概由参赛团队承担。
2.参赛团队、参赛人员主管部门应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项目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除取消获奖项目资格、追缴资助经费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项目因故终止,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程序报经市科技局、团市委批准后,归还经费。
4.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大赛活动组委会负责解释。
五、报名方式
1、5月9日(周三)前将《第四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 shnutzb@126.com 。注明:“创业姑苏”报名。
2、5月11日(周五)前将《第四届“创业姑苏”青年精英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发送至 shnutzb@126.com 。注明:“创业姑苏”申报书。
 
联系人:史佳华、孟盛益
联系电话:64322637 57122659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