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0浏览次数:7533


 

        为引导激励我校大学生科学探索精神,努力营造我校良好学术氛围,校社会科学管理处、校科学技术管理处及校团委联合进行“第二十届(2015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鼓励更多的同学,尤其是鼓励更多的本科学生参与学生科研活动。
        2、鼓励学生研究跨专业课题;鼓励不同专业学生合作,开展科研活动。

二、 课题类别、申报和资助
        1、课题研究:
        申报立项的项目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注重创新性和实用性。课题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科技发明制作类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课题申报:
        (1)凡2014年9月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中国籍我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
        (2)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申报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立项。申报个人项目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项目的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承担者超过三人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承担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申报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项目申报者必须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承担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3)申报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立项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的研究项目可以选择申请“挑战杯”竞赛孵化系列,须在申请书中按年度规划项目的研究进度与成果,孵化项目的成果一般应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发明的实物。
        (5)每位报名者或者每个集体只能申报1个项目。
        3、课题资助:
        分为重点研究资助项目、一般研究资助项目两类。
        (1)重点研究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不多于100项,其中理科项目不多于50项、资助额1000元/项;文科项目不多于50项,资助额600元/项。
        (2)一般研究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不多于160项,其中理科项目不多于80项、资助额500元/项;文科项目不多于80项,资助额300元/项。

三、申报进程
        1、报名。报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8日。各申报个人、集体确定申报项目,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登记表》。
        2、提交。提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5日。各学院团委做好资格初审并确定申报项目,填写《2015年 学院大学生科研论文(调查报告)、科研项目申报立项汇总表》(请按照学院推荐顺序填写),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徐汇校区香樟苑412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室)。 说明:各学院统一上报的项目中,请注意本研比例,其中本科生项目不得低于60%。
        3、评审。2015年5月组织机构将聘请由专家、学者和教授组成评审团,对申报作品统一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4、时间。所申报课题经评审立项、选择导师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自立项之日起,终期结项为16年3月。

联 系 人:何 佳、林 佳
联系电话:64322638、57122659
EMAIL:shnuxsky@126.com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科学管理处
上海师范大学科学技术管理处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