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团市委指导下的全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以打造有价值、有附着力的枢纽型团组织为目标,以组织建设、校园文化、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民主管理、社团活动、新媒体建设等为抓手,不断提高青年群众的渗透力和战斗力。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强化我校团委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改革团中央机关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锻炼优秀团青骨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校团委 (兼职)副书记。现将选任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顾全大局,诚信守法。
2、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研究生应聘者至少担任校、院主要团学干部一年以上(含一年),学有余力,能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中共党员优先。
3、业务能力较强,具有真才实学,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经验。
二、选聘范围
拟选聘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名(研究生1名,青年教师1名)。
其中,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1年,试用期1个月。
三、选拨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我校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团委 (兼职)副书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将登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同报送到所在学院团委,各学院结合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综合表现,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面试。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1日。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考察遴选。由校团委组织对进入面试的候选人进行答辩,结合日常表现评价决定拟任建议人选,并报校党委组织部门。
4、结果公示。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拟聘建议人选进行公示。
5、正式聘任。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黎勇 杨纯婷
联系电话:64322638 57123521
联系邮箱:xtw@shnu.edu.cn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