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团费缴纳是团员应尽的义务,也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支持基层团组织特别是团支部的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效途径。为严格规范做好我校团组织上缴2021年团费工作,提升工作科学性,根据团市委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下半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缴依据及计算标准
1.上海师范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本次应缴纳2021.7—2021.12共6个月团费,每位团员每月0.2元,每位团员总计1.2元。各单位收缴团费的50%需上缴校团委,其余留作本单位团组织的活动经费。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5.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上报的《上海师范大学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及《2021年下半年度团费收缴表》(附件2),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费缴纳工作由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缴至校团委指定账户。
2.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团员总数,如实登记《上海师范大学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统计表中的“团组织代码”、“上级团组织代码”、“团支部名称”和“团组织类别”需与《上海师范大学团组织数据》(附件3)相一致。
3.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团员总数,计算学院应收应收团费金额和学院应缴团费金额,并填写《2021年下半年度团费收缴表》(附件2)。
4.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15日(周一)前将《上海师范大学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文件命名为“xx学院+本/研+团员信息统计表)和《2021年下半年度团费收缴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1年下半年度团费收缴表”)材料压缩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hnutwzzgz2021@163.com。
5.11月中上旬,校团委将委托中国银行进行团费缴纳数据铺底,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请学院于2021年11月23日(周二)前将本单位团费通过中国银行电子支付平台交至校团委帐户,同时注明xx学院2021年下半年度团费。
6.校团委对各学院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 系 人:杨纯婷 杜宁
联系电话:021—64322637 57123521
联系邮箱:shnutwzzgz2021@163.com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