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潘梦琳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3256


各学院:


为组织引导全校广大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团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抓好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青年大学生群体中挖掘先进事迹,树立榜样模范,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育人功能,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使师大学子在学习榜样、创先争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人人争做师大之星”的校园氛围。我校将组织举办2017—2018年“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选活动,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流程:

(一)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二)评选流程:“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选流程,分提名、初评、复评、终评四个阶段进行,最终评选出10名“师大之星”和20名“师大之星”提名奖。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爱国情怀、昂扬的精神风貌、典型的先进事迹积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2.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学生工作、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全面的综合素质;

5.参评者所获奖项应是在上师大就读期间获得,时间从20169月至201810月。


三、实施步骤

1、提名阶段(即日起至1012日)

1)推荐方式:可采取自荐或学院推荐的方式;

2)申报要求:提名者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

3)申报方式:所有提名者都需将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及证书复印件于规定时间交到各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统一交至校团委;校级团队的申报材料直接交至校团委(徐汇校区香樟苑412室,奉贤校区大活311室);

4)资格审查: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个人和团体开展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个人和团体,将候选个人和团体材料(附件2345)于1012日下午3点前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徐汇校区香樟苑412室,奉贤校区大活311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学生姓名命名,分好文件夹)发至邮箱:shidazhixing2018@163.com。校级团队资格审查由校团委负责开展。

2、初评阶段(1015日——1019日)

1)大众评审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约100名个人和团体进入复评阶段;

21018日—1019日,各学院、校团委对评选产生的学生材料进行整理和宣传,校团委完成候选人宣传照拍摄。各学院、校团委按照附件“师大之星个人事迹撰写要求”(具体见附件5),组织对候选个人和团体进行事迹采写。

3、复评阶段(1022日—1026日)

1)线上投票:分数占比30%,投票时间为1022日——1024日;

2)线下评审:分数占比70%,由2017—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选活动专家评审组作为评委,召开评审会议;

3)候选个人和团体按照复评总分排名,评选前30名进入终评。

4、终评阶段(1029日至11月上旬)

30名候选个人和团体开展现场答辩,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作为评委,召开终评会议,评选出10名“师大之星”和20名“师大之星”提名奖。

5、表彰展示(10月底至12月上旬)

校院两级将“师大之星”与校园主题活动相结合,为进入校级评选入围者提供展示的机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展示。学校将在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举行颁奖盛典,现场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同步推出“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展。

6、“青年大学习”行动·师大之星候选人专项培训

本次师大之星评选过程创新增加对30名候选人的“青年大学习”行动专项培训,通过开展专项辅导报告,校友企业参观等活动,旨在加强青年精英的领导力及校园影响力,在个人优秀的基础上倡导带领群体一起优秀的价值导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实质性举措,此次评选方式有所调整,突出教师参与和学生主导,更聚集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发挥榜样引领的作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推荐综合素养高,全面能力强的学生,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的榜样,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果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联 系 人: 何 佳 荆鸣昊

联系电话:64322638 57122659

联系邮箱:shidazhixing2018@163.com


附件12017—2018年“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选活动具体评选要求

附件22017—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选活动个人申报表

附件32017—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选活动团队申报表

附件42017—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选活动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17—2018师大之星个人/团队事迹撰写要求


2017—2018年“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选活动附件材料.zip



2018年上海师范大学“榜样的力量•师大之星”评审组委会

201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