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8 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创活动上海师范大学推荐对象校内遴选的通知

发布者:潘梦琳发布时间:2018-08-28浏览次数:424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和市十五次团代会精神,大力推进实施“新时代上海青少年发展工程”和“新时代上海共青团建设工程”,引领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为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团市委《关于开展 2018 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创活动通知》要求,现就学校推荐对象校内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结合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相关要求,培育和评选出一批队伍建设好、团员教育好、组织建设好、活动开展好、青年评价好的“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主要标准如下:

队伍建设好:团干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密切联系青年,带头遵守团章团规,带头严格自律,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本色。团支部书记向全体团员述职并接受团员测评。

团员教育好:严格发展团员。改进团员教育管理,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团员管理方式,团员网上大报到完成率 90%以上。每个团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团费,团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发挥团员模范作用,团员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网络文明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

组织建设好:团员有档案、青年有名册。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每年集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团内评选表彰、“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团员每年在基层团组织参加团课学习不应少于 2 次,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 8 学时。每个团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作为普通团员编入一个团支部,带头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活动开展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和市十五次团代会精神,认真开展“青年大学习”,认真开展团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实践活动,彰显团员队伍政治性与先进性。

青年评价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青年对团的活动的参与感、获得感较强。

五四红旗团委的争创重在围绕全市团的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重在扎实有效地开展“一团一品”建设,即根据实际确定一个重点工作方向并大力推进,形成工作品牌。


二、工作程序

1、申报对象、条件及名额

1)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

申报主体须为基层团委。申报主体一般从有一定荣誉积累的团组织中产生,历年已获评“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 优先(名单参见沪团委〔20165号文、沪团委办〔201723号文),未获评组织根据工作业绩择优推荐。学校拟推荐名额1-2个。

2)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主体为基层团支部(团总支),并应在基层团支部中表现突出,认真开展“一团一品”建设。近三年获得校红旗团支部称号支部、活力团支部大赛校级获奖支部,主题团日活动评比获奖支部优先。

各学院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研本不限)。同时鼓励校级灵活团支部积极申报。学校拟推荐名额3-4个。

获得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团组织不再申报。

2、申报流程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团委(团支部)提出申请,填写《2018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争创申报表》、《2018 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 12),同时对标争创标准,结合我校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提出争创计划,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

校团委将对申报团委、团支部材料送专家评审,确定我校“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拟推荐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

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申报表、争创计划)于 2018 9 2 日(周日)12:00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tw@shnu.edu.cn)。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创活动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加强对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指导,特别要高度重视和有力加强团支部建设,激发基层团建活力。

2、广泛动员,扩大影响。要广泛动员基层团支部(团总支)积极争创,逐步扩大活动在基层团支部中的覆盖面,使“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创活动进一步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

3、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通过“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争创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力争在一段时期内集中解决 1-2 个问题,实现团建重点领域的新突破。


联系人:何 佳、潘梦琳

联系方式:64322638

电子邮箱:xtw@s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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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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